问题 | 未尽赡养义务可以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
释义 | 1、拒绝赡养老人的不孝子,有权继承财产吗? 我国《继承法》第7条第(3)项明确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在上述法定的情形下,其他继承人可以依据此条的规定主张其丧失继承权。至于判断情节严重的标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认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2、遗弃老人后悔改,并且得到老人的原谅,能够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明确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由此可见,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以后有悔改表现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并且得到了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的谅解的,不丧失继承权。 3、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多分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由此可见,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原则为均等,但是如果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的,则可以多分遗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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