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为女方支付的医药费,分手后男方还有权要回去吗? |
释义 | 法律网 网友咨询:我同男友谈恋爱3年多,期间他为我支付了20万医药费,现在分手他想要回这笔钱,请问他现在有权要回吗?我不还会怎样? 法律网 律师回复:是否明确是借款,还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如是后者,因对方提出分手,应该不需还 法律网 律师回复: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单务、诺成合同。你这种情况是一种已经履行完毕的赠与合同。 如果你说的情况没有以下的几种情况,你可以不予返还: 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即近亲属有故意侵害行为;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以上三种情况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知道后1年内有效; 4、对于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这种情况下赠与的人继承人在知道后半年内享有撤销权。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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