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王某位于洪文七里的房产被法院查封,后又私下把该套房产出售给陈某,收取300万元购房款,用于偿还债务。直至法院两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后,他才筹措了40万元偿还给申请执行人,承诺分期付款。 故事并未至此结束。王某自食其言,不仅没有按期还款,还故意躲避执行,导致查封的讼争房产未能顺利处置。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运用公检法联动机制,以非法处置查封、冻结财产罪将王某的相关犯罪材料移送同级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 这是厦门市法院成功运用公检法专项行动平台打击“老赖”的案例之一。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查,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难的两大关键因素。”厦门市海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奇仁说。近年来,厦门市法院在与 “老赖”斗智斗勇的过程中探索出了三种招式,对准“老赖”的三大死穴,给予其重重一击。实践证明,这三招杀伤力还真不小。据统计,2014年,厦门全市法院对135名失信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书,司法拘留36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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