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赔吗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保险赔吗 在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保险是可以赔偿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只有当交通事故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被侵权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这种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中的赔偿次序,可以由请求权人进行选择。 3.如果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那么对于物质损害赔偿不足的部分,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和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1.前者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后者则明确: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3)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起诉费用交强险不赔偿 1.在交通事故中,起诉费用并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中并不包括诉讼费用。 2.责任限额主要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因此,如果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的诉讼费用是不会由交强险进行赔偿的。 这一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中有明确体现。 1.该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2.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3.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具体规定,是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来制定的。 ![]() 三、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 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主要是保险公司和事故责任方。 1.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了这个限额,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一步确定赔偿责任的承担。 2.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赔偿责任主要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1)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就需要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2)而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那么赔偿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3)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那么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4)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那么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百分之十。 (5)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那么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有明确体现。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赔偿还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点击“立即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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