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机构是否有权确认合同的无效性 |
释义 | 一、仲裁机构是否有权确认合同的无效性 仲裁机构是有权确认合同的无效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所以仲裁是可以确认合同无效的,并且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就更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签订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三、合同无效应怎么撤销 当事人认为合同无效或者应该撤销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无效的合同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需要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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