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闽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改“以房为主”为“以地为主” |
释义 | 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两违”疏导机制的通知》,将加强农村建房指导与管理,并规范个人建房审批机制。 过去一些村民一遇到拆迁,就抢建高楼“以房论价”,今后在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制度方面,福建将完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制度,规范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行为,改“以房为主、以房论价”为“以地为主、以房为辅”的补偿办法,使被征收农民获得相对均衡的补偿。征地拆迁单位制定实施的征收补偿方案应征求国土、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实施征迁。要对征收房屋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对被认定为“两违”建筑的,不予补偿,做到“有偿征迁,无偿拆违”,破除利益驱动,从根源上遏制“两违”现象产生。 《通知》称,要严格执行个人建房政策,完善个人建房审批流程、制度,建立常态化审批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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