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行政复议期限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过了行政复议期限该怎么办 若超过了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在该期限内起诉的,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连诉讼时效也过了的,则当事人只能通过投诉等合法的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 二、过了行政复议期限起诉流程 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流程: 1.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做出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行政复议期限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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