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妪两万五转送出手患病男婴 |
释义 | 老妪两万五转送出手患病男婴 一年过六旬的农妇收养了一名身患重病的男婴,但却贪图钱财将男婴卖给他人。案发后,该农妇声称自己是出于好心为男婴找个好人家,但法不容情,触犯了法律就必将受到严惩。9月8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何美珍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2008年7月,广西灵山县的吴某生下男孩小刚,因小刚患有严重疾病,吴某及其家人无钱治疗,遂产生将小刚送给他人抚养的念头。同年8月,通过钟某某的介绍,吴某及其家人在灵山县武利镇将小刚送给被告人何美珍抚养。尔后,何美珍将小刚卖给龚某,共得赃款25000元人民币,其中,何美珍分给钟某某2500元人民币。因涉嫌拐卖儿童,何美珍于2009年5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9日被执行逮捕。 在庭审中,被告人何美珍及其辩护律师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对指控的犯拐卖儿童罪有异议,认为被告人何美珍是出于对小刚抚养的目的,而不是商品出卖,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美珍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何美珍及其辩护人辩称,被告人何美珍是出于对小刚抚养的目的,而不是出卖,并未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不予支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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