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例)撕毁笔录想毁灭证据 自认借款成判决“铁证” |
释义 | (案例)撕毁笔录想毁灭证据 自认借款成判决“铁证”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为了逃避债务,赖掉向亲舅舅所借的5万元借款,夫妻两人合谋在派出所将丈夫承认借款的笔录撕毁就比较少见了。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亲戚间的借款纠纷,依据派出所的接处警记录及情况说明,一审判决外甥归还舅舅借款50000元。 原来在2005年时,张庆介绍李成到浙江承包浴室,并承诺包赚钱,如果亏损就算他的。李成见舅舅这么照顾自己,便兴冲冲地到浙江承包了浴室,但由于不熟悉当地行情,在经营半年后浴室亏损,张庆也没有就浴室亏损一事给任何说法,李成认为上了舅舅的当,不禁心生怨恨,决定拒不承认借舅舅5万元。 张庆见李成迟迟无归还借款的意思,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李成接到诉状后见张庆无法提供借款的书面证据,便动起了歪脑筋,不但不积极与张庆协商,归还借款,反而蓄谋撕毁自己曾在派出所承认借款的笔录。9月11日,李成夫妻来到派出所要求翻看当初做的笔录,当民警将笔录交给李成翻看时,李成的妻子突然将丈夫手中的笔录当场撕毁,为了怕别人将碎片再次粘上,还将碎纸片也装在包内离开了派出所。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庆为向李成主张借款而向法院起诉,双方为此发生冲突,李成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已承认向张庆借款50000元用于购买房屋的事实,后来李成的妻子在看阅笔录过程中将笔录撕毁,致使张庆无法提供李成承认借款事实的证据材料。虽然张庆不能提供李成借款的书面证据,但派出所的接处警记录及李成承认借款、撕毁借条的情况说明已足以证明事情的来龙去脉,李成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应当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最终一审判决李成于判决书生效后一次性给付张庆50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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