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民丁先生说,他有个一年多前的违章记录忘了去交罚款,听说现在去交要2000多元滞纳金。过两天就要验车了,他询问是该现在去办,还是拖一拖,等到下个月再验车交罚款?尽管4月1日起滞纳金计算办法发生变化,可他担心“老人老办法”,以前产生的滞纳金还得照常交。 [交巡警答疑] 以前加处罚款没有封顶,有些驾驶人不及时交罚款,两三张罚单经过三四个月,就可能产生上千元加处罚款。而根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今年4月以前按照老办法计算产生滞纳金的,市民只要在4月1日起去交罚款,也都按照新办法交单倍滞纳金。也就是说,如果一个驾驶员去年有张罚单未处理,没交200元罚款,产生了2000元滞纳金,那么3月31日去交罚款,一共要交2200元,4月1日后去交罚款,就只要交400元。目前,交巡警部门正在与银行就交款变化进行程序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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