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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猥琐儿童罪立案标准
释义
    一、猥琐儿童罪立案标准
    猥琐儿童罪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又或者是其他方法强制猥亵;
    2.强制猥亵的对象是儿童。因为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较差,心智未成熟,因此不论儿童是否同意或者是否反抗,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制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可以立案。
    二、猥亵儿童报案的条件
    猥亵儿童报案的条件如下: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法律网提醒,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3.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
    
    三、猥琐儿童报案时效
    猥亵儿童,一般是经过10年再报警是无效的。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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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3: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