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适用于哪些情况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适用于哪些情况 工伤鉴定标准的规定适用于的情况是: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三、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鉴定后的赔偿是如果鉴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鉴定费等费用的赔偿。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必须照常支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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