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放弃婚内共同财产有效吗 |
释义 |
一、自愿放弃婚内共同财产有效吗 首先,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5、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6、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律规定接受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接受赠予人无偿给予财产的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比如受赠予人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实际取得财产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三、哪些情况下不离婚能分家产 根据相关规定,两种情况不离婚可分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分割共同财产的,但是存在下述两种特殊情况时,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这种情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实施者必须是恶意的,想独自侵占、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过失的,对方就不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其次,上述行为必须危害到了对方的利益。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此种情况可以理解为: 首先,夫妻之间属于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范围; 其次按照医学上的认定标准,重大疾病可分为两大类:需要长时间治疗,所需费用巨大的疾病,如肿瘤、糖尿病、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急性疾病。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自愿放弃婚内共同财产有效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时候,已经已经就共有财产分割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事后一方后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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