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欺诈是否进失信名单? |
释义 |
一、合同欺诈是否进失信名单? 合同欺诈行为一旦被证实,相关企业或个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 1.被执行人如果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备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人民法院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2.合同欺诈属于违反诚信原则、规避法律执行的行为,因此被列入失信名单是合理的。 3.只有当企业或个人履行了所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才能从失信名单中删除。 二、失信名单的法律规定 失信名单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 1.规定了被执行人若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备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人民法院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2.失信名单的设立旨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将受到信用惩戒,影响其社会声誉和经济活动。 ![]() 三、合同欺诈后果及咨询 1.合同欺诈行为的后果严重,一旦被发现证实,不仅会被列入失信名单,还可能面临法律追究和赔偿责任。 2.对于受害者来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欺诈者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3.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对合同欺诈问题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4.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成为合同欺诈的受害者。 合同欺诈行为还有哪些法律后果?如有疑问,法律网专业律师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建议,守护你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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