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不均应该如何办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不均应该如何办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不均应该如下办: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申请法院对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予以撤销,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不公平的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费应该由哪方承担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费应该由败诉方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胜诉方自愿承担的外,诉讼费的支付主体应当为败诉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是被告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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