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户籍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新生儿户籍办理都需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孩子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本等材料。另外,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申报的,需要提交孩子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 一、新生儿户籍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 新生儿户籍办理都需要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二、孩子出生后到哪里上户口 一般孩子出生后就能立刻跟父母任何一方的户口,去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户口登记。如果需要给孩子做身份证的话,需带孩子照正规的身份证相片回执直接去派出所户证部办理。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三、新生儿户口办理时限是多久 新生儿户口办理时限是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这就是我们常提到给孩子报户口。 “婴儿常住地”一般指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婴儿在其母亲暂住地出生的,可等其母亲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后再申报出生登记。因故超过一个月登记期限的,也应准予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的出生地婴儿出生登记入户的地方。婴儿的姓名由父母商定,应尽量动员申报人给婴儿起正式姓名进行登记,一般不应登孩子的乳名。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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