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纪合同与间接代理的区别如下:1、间接代理主体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行纪合同中主体为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2、间接代理中一定条件下委托人可以行使介入权,第三人可以行使选择权;3、行纪合同是有偿的,间接代理可能无偿可能有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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