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的情形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 适用吊销许可证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行政处罚有年龄限制吗 行政处罚是有年龄限制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的内容有级别管辖、指定管辖、职能管辖、地域管辖。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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