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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释资格的人有哪些
释义
    一、假释资格的人有哪些
    可以适用假释的人有: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确有悔改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二、累犯可否进行假释处理
    累犯不可进行假释处理,不能假释的情况有:
    1.累犯不得假释;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因贪污罪判处死缓,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减刑与假释有哪些区别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法律网提醒您,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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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