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宅基地不批准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申请宅基地不批准怎么办理 1.申请宅基地后,如果村委会不批准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 2.如果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宅基地的申请要素 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 1.申请宅基地的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居民,而且常年居住在农村,并且名下没有宅基地。 2.申请宅基地年龄要求,年龄要满20周岁以上,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父母已经分户的,才可以申请宅基地。 3.如果因国家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了的,导致失去宅基地的,可以在当地申请一块宅基地,但是要注意的是没有申请以房换房的形式来补偿。 4.因为洪灾或者其它天灾人祸导致现在居住的房屋破损的,可以在元宅基地上申请重新建房。 5.农村居民的房屋已经无法居住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6.其它特殊原因,不得已把户口迁出去了,然后户口又迁回来之后没有宅基地的,这样的人也是可以申请的。 ![]()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审查。 4.审查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5.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6.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7.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 8.通过验收的农户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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