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政策5月份后不变 |
释义 | 3月29日上午,云南路片旧城改造的两个街坊已经正式开始动工拆迁。据了解,云南路片区与中岛组团捆绑改造项目涉及居民5400余户,其中云南路片区10个街坊涉及4700多户居民,改造范围为:汶上路、西藏路以北,濮县路、滕县路、嘉祥路以东,观城路以南,寿张路以西围合区域。云南路片区改造项目的拆迁工作分两期进行,一期寿张路两街坊的拆迁工作已于3月10日启动,目前已顺利完成;二期八个街坊的拆迁工作于3月23日全面展开,4月1日起将开始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日前,记者就居民最关心的拆迁安置问题请市南区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云南路片区与中岛组团捆绑改造项目是如何运作的? 答:此次拆迁改造采取政府主导拆迁补偿、政府主导建设的方式。云南路片区的拆迁补偿资金是由市、区两级政府协调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市政府的融资平台申请政策性贷款解决。 问:市南区西部旧城改造拆迁项目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答: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方式与房屋补偿方式,房屋补偿方式又包括就地房屋补偿和异地房屋补偿。 问:本项目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补偿如何规定? 答:房屋补偿方式具体规定为: (1)就地房屋补偿。房源为拆迁区域新建高层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80平方米左右、100平方米左右。补偿原则为按应补偿面积就近上靠户型,拆迁补偿金总额与实际补偿房屋价款存在差价的,双方互相结算差价款。 (2)异地房屋补偿:房源为海岸路(原国棉一厂)新建高层普通商品房、洛阳路12号新建多层和高层普通商品房、浮山后北村新建高层住宅商品房。 问:本项目对居民搬迁是如何进行补助的? 答:对居民搬迁的补助主要有三大项: (1)搬迁补助费。由拆迁人在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搬迁腾房时一次性支付。其中住宅补助为每户600元,非住宅补助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40元。 (2)临时过渡补助费。第一,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临时过渡期限,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腾房时,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一次性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第二,拆迁人不能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补偿房屋而延长过渡期的,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0元逐月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 (3)奖励政策。第一,凡在4月1日至4月30日签订协议并搬家腾房者,可得到速迁奖励费:每户奖励3000元和按产权证(或计租表)载明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60元,如选择异地安家和货币补偿,再得奖励费3000元/户;第二,在5月1日至5月15日签订协议并搬家腾房者,按上述奖励政策的50%执行;第三,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时间内(4月1日至5月15日)签订协议并搬家腾房者,每户发放5000元临时过渡补助费补贴;第四,超过拆迁公告规定的签订补偿协议期限(5月15日)者,不再享受上述奖励政策。 问:本项目的评估机构是如何选定的?如何确定拆迁评估价格? 答:评估机构的选定:拆迁人从市建委公布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中选取5家作为拆迁评估候选机构,并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评估机构选择表;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交选择表,在当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和社区管理机构监督下,根据多数拆迁当事人的选择意见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 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机构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参照邻近、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结合被评估房屋的现状进行。 问:本项目“就地房屋补偿”“异地房屋补偿”“货币补偿”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答:(1)“就地房屋补偿”,补偿房屋位于拆迁区域东平路以南区域,应补偿面积与应上靠户型之间的面积按照拆迁区域的评估价格结算价款。 (2)“异地房屋补偿”,补偿的房屋位于: ①原国棉一厂新建小区,为新建高层住宅,普通商品房,有65平方米左右、75平方米左右和其他户型,房屋均价为4420元/平方米。补偿房屋送装修(含复合地板、乳胶漆墙面、厨房、卫生间墙地砖、吊顶、洗菜盆、厨柜、淋浴隔断、洁具、一般灯具)。 ②洛阳路12号,为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普通商品房,有65平方米左右、75平方米左右和其他户型,房屋均价为4707元/平方米。补偿房屋送装修(含复合地板、乳胶漆墙面、厨房、卫生间墙地砖、吊顶、洗菜盆、厨柜、淋浴隔断、洗脸盆、一般灯具)。 ③浮山后北村新建高层住宅,商品房,建筑面积为75平方米至100平方米左右,房屋均价为6000元/平方米左右。 (3)“货币补偿”,居民除可获得规定的拆迁补偿金和相关费用外,如在规定时间内搬家腾房还可获得临时过渡补助费补贴、速迁奖励费和货币补偿奖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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