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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工作期间有工资吗
释义
    一、工伤工作期间有工资吗
    工伤工作期间有工资,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1.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医疗费用;
    2.工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之后的生活护理费;
    6.若因为工伤死亡,则赔偿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等。
    
    三、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服可以去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依法再去起诉也是可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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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