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手续 |
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符合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是要进行注销清算的,对此,肯定有很多人理解的比较模糊。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手续怎样呢?有哪些清算条件呢?下面就由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手续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是终结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关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商事组织的经营实体资格的程序。 1.确定清算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以后,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如果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未接到通知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 3.财产清偿顺序。《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4.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述财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5.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在连续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归于消灭。 6.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天内办理注销登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具体如下: 1.申请,提交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所需材料; 2.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 3.审批 4.告知结果及取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手续”的相关内容,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清算手续、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条件以及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登记三个内容。若您还有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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