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离职有工资吗 |
释义 | 一、恶意离职有工资吗 恶意离职的员工是否有工资,取决于离职的方式和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1.如果员工正常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使是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照常支付工资。 2.如果员工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或者无故离职且未与公司协商,也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那么这种擅自离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进行一定赔偿,并且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赔偿金额。 3.如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恶意离职的员工在提供劳动部分对应的报酬不应被剥夺,但是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二、工资不给怎么解决 1.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拖欠工资的具体原因,并寻求私下和解。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可以通过电话或小程序(如12333、12345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监督、纠正和查处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并对违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3.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中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同时,我们希望你能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企业的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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