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争女儿遗产岳父母和女婿打官司 |
释义 | 亚心网讯(记者周国兵报道)女儿因车祸去世,为分得女儿的遗产,岳父母和女婿打起了官司。11月7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海和张芳都是乌鲁木齐市人,两年前结婚,去年,张芳因车祸意外身亡。其父母在法庭上说,张芳生前和丈夫一起在乌市的黄金地段置办有商铺,还有数十万元的存款以及基金、国债、股票等巨额财产。 张芳去世后,她的父母也想分割女儿的部分遗产,但女婿不同意。为此,张芳的父母将女婿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自己享有女儿张芳的财产继承权,但女婿却想一个人独吞。 王海在法庭上觉得自己很委曲,他说:“张芳出车祸后的23万元死亡赔偿金你们全拿走了,我一分都没要,现在你们还要分割她的遗产。况且我们商铺77%的房款是我交的,余下23%的才是张芳付的,现在的住房是我婚前购买的,凭什么你们还要。” 经过法院查实,王海现在的住房属婚前财产,而张芳父母所说的股票,其实并不是张芳本人的,而是乌市一个与她同名同姓的人开的户。《继承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来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按配偶、子女、父母这一顺序进行继承。 审理此案的谢法官说,在此案中,应先把王海和张芳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平均分割,一半由王海所得,剩下的一半才属于张芳的遗产。这时,继承人才能对遗产部分进行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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