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 |
释义 | 一、怎样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 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可以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或者自己联系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1.当事人提交书面的伤残评定申请; 2.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3.交通管理部门将伤残评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二、对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对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照相关程序和条件申请重新鉴定。在公安交警机关处理案件阶段,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异议,那么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三、交通事故最多几次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最多几次伤残鉴定法律并没有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鉴定结论是决定伤残赔偿金数额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伤残人员的获赔多少。法律网提醒您,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和审判当中,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照相关程序和条件申请重新鉴定。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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