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还有什么权利 |
释义 |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还有什么权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仍然享有的权利有劳动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申诉权。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哪个机关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执行机关如下: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三、剥夺政治权利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包括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即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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