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商业险如何赔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如何赔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先由交强险赔偿,再由商业险赔偿,最后不足的由驾驶人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商业保险的类型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2、车损险 车损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交通事故商业险如何赔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先由交强险赔偿,再由商业险赔偿,最后不足的由驾驶人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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