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近亲结婚的范围 |
释义 | 一、婚姻法近亲结婚的范围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民法典》中,对于近亲结婚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1.根据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这包括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 2.与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以及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也不能结婚。 3.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以及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侄)女、甥(甥)女之间,均禁止结婚。 这些规定旨在防止因近亲结婚而可能导致的遗传病风险。 二、特殊情况下的结婚 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们对此存在不同的看法。 1.对于不能生育的表兄妹,有人认为他们应当被允许结婚,因为他们的后代不可能存在遗传病风险。 2.姻亲之间的结婚问题也需要具体分析。姻亲由于婚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并没有血缘关系,因此不具有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危害性。 3.对于不同辈份的姻亲之间要求结婚的,如丧偶的儿媳嫁给公公等情况,由于可能涉及伦理和继承问题,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劝其不要结婚。 ![]() 三、养亲与继亲结婚分析 1.养亲是由于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一般也没有血缘关系。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因此,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中,养子女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养子女之间是可以结婚的。 你对近亲结婚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法律网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关注法律,关爱生活,我们与你同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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