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 2.放纵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行为。 3.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 5.三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等。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与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区别 1.概念不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侵犯客体不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侵犯客体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追诉活动,而食品监管渎职罪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对食品安全的正常监管活动; 3.客观方面不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而食品监管渎职罪则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4.犯罪主体不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为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体为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主观方面不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观方面仅限于故意,而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三、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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