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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证据材料是什么
释义
    一、立案证据材料是什么
    立案证据材料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刑事立案后多久必须抓人
    刑事立案后没有规定多久必须抓人,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三、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法律网提醒,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一般是指以下几种: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非法手段获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3.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4.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等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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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9: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