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担保物权的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释义
    1.概念和成立条件
    (1)概念: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即物上担保权的冲突。
    (2)担保物权竞合的成立条件
    须同一标的物上同时存在数个不同种的物上担保权;须各个担保物权人不为同一人。
    2.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但是协议生效的抵押权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质权的效力应优先于抵押权。
    3.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4.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
    谁占有,谁优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22: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