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房子赠予给别人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把房子赠予给别人需要什么手续 把房子赠予给别人需要手续如下: 1.签订赠与合同或者协议; 2.办理赠与公证; 3.依据公证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4.登记后交付房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二、房屋赠与的费用多少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赠与的费用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赠与的受让方和转让方都交纳一定的费用: 受让方: 1.契税3%(普通住宅减半); 2.印花税0.05%; 3.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 4.登记费80元/套; 5.权证印花税5元/本。 转让方: 1.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非住宅)0.5%; 2.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1%高级住宅1.5%(满五年的唯一住宅免征); 3.印花税0.05%; 4.交易手续费3元/平米。 ![]() 三、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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