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纠纷、物权请求权及物权纠纷的裁判方法 |
释义 | 这是发生在江西的一件案件,两个高中毕业生,毕业后都在同一家工厂工作,都是集邮爱好者。其中姓叶的年轻人的父亲也是集邮爱好者。这位父亲在他儿子工作之后就将自己多年集邮的一本集邮册传给了他儿子,让他“子承父业”,并告诉他这个集邮的邮品中有一枚“放光芒”邮票,非常珍贵。这枚邮票是1959年十一国庆节准备发行的邮票,由于后来被认为有严重的政治错误被禁止发行,除了南昌某邮局提前卖出去的七、八枚外,其它的都被追回销毁了。叶姓父亲的姐姐恰好从南昌邮局购买了这枚“放光芒”邮票寄信给叶姓父亲,所以有了这张珍贵的邮票。叶姓年轻人得到这套集邮邮品后就跟他的这位同学兼同事说了,并炫耀有一枚这样的“放光芒”邮票,同事不信,要求看看,看完之后就说看起来不像真的,说不如把邮票借给他找人帮助鉴定真伪。叶姓年轻人同意了,将那枚邮票交给同事。两三天之后,叶姓父亲就来叮嘱儿子,一定要好好收藏集邮册,特别是“放光芒”那枚邮票时,才知已经被“借”去“鉴定”了,要求儿子立即追回邮票。在找到那位同事时,却说已经找不着了。于是姓叶的年轻人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案由是“借用纠纷”。因为借用,所以要求返还。那时候,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民庭,我们研究这个案件,认为这不是借用纠纷,而是侵权行为,是一个侵占他人财产的纠纷。理由是,被告明知是一枚珍贵的邮票,以“借”为名行“侵占”之实。后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也认为这是侵权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这个案件的一审判决认定是侵权纠纷,判决被告返还原物,在一个月内不返还原物的,按照高于当时市场流通价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案件涉及的,就是请求权的法律关系的定性问题。无疑,原告享有请求权,但是这个请求权不是债权的请求权,不是借用合同的请求权,而是侵权请求权,其法律关系不是借用合同法律关系,而是侵权法律关系。这就是请求权法律关系的定性,它直接涉及到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必须予以重视。在这方面,我们的法官对此都有经验。 3.确定请求权 确定请求权,就是对当事人行使的请求权作法律上的确定,认定其能够真正行使这个权利,法院对其行使的请求权是否应当予以支持。 在这里,我用的是确定请求权,而不是说请求权构成的概念,因为物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和其它的请求权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并非应用同样的方法确定。例如,如果是一个既有权利的行使,那主要具备行使的要件就可以确定;而如果是一个新生的权利的行使,则必须具备构成要件,才能够确定。举例说,一个物权受到侵害,受害人产生救济的请求权,在《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生效以后,这个请求权就可能是《物权法》第三章规定的请求权,也可能是依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侵权请求权。这两个请求权的性质不一样,但其中有很多内容又是重合的(这时应按照请求权竞合的方式解决,在下面的请求权体系中会详细论述这个问题)。这两个请求权最根本的不同在于,物权请求权是一个既有权利,是附随着物权而存在的请求权,物权里面就包含着这个物权请求权。比如说所有权里面就包含了物权请求权,所有权一旦受到侵害,马上就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物权法》第三章中规定的物权请求权,都是物权当中都包含的请求权,一旦具备行使条件就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而侵权请求权是一个新生的权利,新生的请求权,需要加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责任,受害人才产生侵权请求权。因此,侵权请求权的发生,实际上就是侵权请求权的构成,具备构成要件才能够成立侵权请求权。因此,既有的请求权的确定方法是具备行使要件,而新生请求权的确定方法是具备构成要件。[page] 物权请求权的行使要件包括:物权发生争议是确权请求权的行使要件;物权行使造成妨害或者形成危险是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行使要件;物权受到侵害就是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要件。只要具备这三个行使要件之一,就可以行使相应的物权请求权。 但是侵权请求权不是既有的权利,而是一个新生的权利。只有在加害人的行为具备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之后,受害人才产生侵权请求权,包括排除妨害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些请求权才能够确定。 正因为如此,当事人如果选择行使物权请求权,只要具备一个行使要件其请求权就能够确定;如果选择行使侵权请求权,就一定要具备侵权行为所需要的四个构成要件才能够确定。法官应当依据当事人选择的请求权,来判断原告行使的请求权是否能够确定。能够确定请求权,就完成了这一步工作,可以进行以下的工作了。 4.寻找请求权的法律基础 每个请求权都有它的法律基础,一般顺着请求权的性质所指的方向,就能找到它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这个法律规范就是这个请求权的法律基础。 在通常情况下,一个请求权只有一个法律基础,按照这个法律基础去适用法律就行了。但是很多情况下,一个请求权不止有一个法律基础,而是有两个以上的法律基础。这恰恰是研究请求权法律基础的最关键、最重要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请求权的法律基础的问题,我们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分析: (1)寻找请求权法律基础的正确方法 当一个请求权具有两个以上的不同的法律基础的时候,正确的方法,是由权利人根据自己的利益进行选择,法官按照权利人的选择确定请求权的法律基础。 这种正确的方法,我们的法律是存在的,这就是《合同法》第122条。当一个违约行为造成了债权人的固有利益(包括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损害,即构成违约责任(加害给付责任),又构成侵权责任(产品侵权责任),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基础有两个,一个是违约责任,一个是侵权责任。怎样确定请求权?《合同法》第122条规定的原则是:“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一个完全正确的规定,完全体现了请求权的法律基础的要求。在债务人的履约行为构成了加害给付责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时候,债权人作为受害人享有了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个请求权有两个法律基础,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其中一个行使。[page] (2)现实中存在的不正确的做法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的法律适用方法,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个完全正确的方法在实践中的有些问题上并没有贯彻到底。 下面举两个关于具体的法律适用的事例,就是不贯彻这一法律适用原则的典型事例。在司法实践中,这两个问题存在很矛盾的做法。 第一个是关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假设现在有一个受害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受到了损害,在其向法院起诉的时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意见,法院是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如果患者的损害构成医疗事故,就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构成医疗事故,但经过其它医疗过错的鉴定,认为有医疗过错的话,此时就适用《民法通则》第119条,赔偿标准也就相应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所确定的标准。这样就人为地造成一个明显不公平的结果: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一般都是很严重的损害,但适用的却是很低的赔偿标准;没有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一般是相对较轻的损害,但是却适用很高的赔偿标准。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赔偿三年,死亡赔偿金是赔六年。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这两种情况都是赔二十年。这种裁判结果显然是很不公平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赔偿年限作出适当的限制是可以的,但是不应该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少这么多。结果的不公平,说明适用法律的方法的不公平与不合理,是应当予以纠正的。 第二个是关于国家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时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国家机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民法的规定。后来制订了《国家赔偿法》,该法成为调整国家赔偿的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就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中不赔偿精神损害,并且也不赔偿间接损失。而按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来赔偿,却可以赔偿精神损害和间接损失。例如,一个人被公安机关错误拘留,被释放后申请赔偿时,只能要求赔偿限制人身自由的直接经济损失,至于间接损失与精神损害都不能要求赔偿。但如果其按《民法通则》第121条的标准起诉要求赔偿,得到的赔偿就不是上述标准了,完全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其后果也是极不公平的。陕西麻旦旦的案例就是属于这种情况,麻旦旦是一个16岁的女孩子,被公安机关以有嫖娼的嫌疑抓起来关了15天,最后发现她不能嫖娼,抓错了,就放了。麻旦旦感觉受到了侮辱,名誉权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按照其被关了15天计算赔偿金额,判决赔偿15天的工资损失和少许的路费。麻旦旦提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因为《国家赔偿法》没有精神损害赔偿而没有得到支持。但是我认为,假如麻旦旦按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提起诉讼,是应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就这个个问题,我访问过很多法官,法官说这种情况下如果按《民法通则》第121条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因为《民法通则》是普通法,《国家赔偿法》是特别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是法律适用的原则,所以应适用《国家赔偿法》。这个办法是公平的吗?显然不公平![page] 这两个极端的事例,都是不正确的法律适用方法,都产生了极端不合理的结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