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读:买房应办理产权登记 |
释义 | 住房问题,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业主对房屋的所有权是其以后对该房屋能交易、出租、抵押等一切权利的基础。房屋没有产权证明,或者产权证明出现纰漏,都有可能使房屋的主人流离失所。 业主如何证明对房子拥有所有权?在开发商那里预购一套房,怎么防范开发商再将房子卖给其他人?房屋产权证书出错怎么办?就此,天津桐江律师事务所尹鸿智律师根据《物权法》中的“不动产登记”做出了解答。 解读之一:房屋产权登记生效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点击查看《物权法》全文 生活案例:小周于2003年初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交部分房款后,等待产权证下达。在此期间该开发商将该房以更高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小李,并与小李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2003年末,该开发商告知小周,拒绝履行合同,同时退还小周预付房款和违约金。小周不愿接受,遂向法院请求和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周与该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在预购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开发商擅自就同一商品房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是严重违反原合同的行为。但是,小周认购的商品房被销售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因此认定开发商与小李所签订的合同有效。法院最终判决:小周与该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能履行,驳回小周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小李最终取得该房屋所有权。预售人对因此而给小周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律师解释:不动产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如房屋买卖中,买方除了要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的约定交付房款外,还必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不办理登记即使已经占有所买卖的房屋也不能取得所有权。只有在办理登记后,才可以从法律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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