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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财产要怎么样分配
释义
    一、夫妻离婚财产要怎么样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范围包括以下这些: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
    2.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
    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以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其行使离婚的权利,避免妇女和子女在离婚后因分财产造成生活水准下降或生活困难,这主要是由目前妇女在现实生活中的现状、地位等因素所决定的。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对生产资料或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需的工具、图书资料等,应当分给需要的一方,对特定物包括有经济价值的纪念物,不宜分割的,可根据财产的来源,分给获得者一方;对当年无收益的种植业、养殖业,应当分给继续经营的一方;对未分割上述财产的地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生活必需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生活需要,实事求是的合理分割。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对因一方有过错而引起的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时,对于无过错的一方,应适当的多分。这里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5.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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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9: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