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效力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婚姻效力包括哪些 婚姻效力在法律上主要包括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这三种类型。 1.有效婚姻是指那些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是被认可并产生合法效力的。 2.无效婚姻则是指那些因为当事人双方不具备法定结婚条件或者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这种婚姻是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的。 3.可撤销婚姻主要指的是男女双方或一方在结婚时缺乏真实的结婚意愿,因受到他方或第三方的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结合的婚姻。这种婚姻是可以被撤销的,从而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 2.当婚姻被认定为无效时,当事人之间就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3.这种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一方想要“离婚”,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三、获取婚姻效力咨询 1.对于婚姻效力问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2.在法律网,我们拥有具备深入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律师团队,能够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咨询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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