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子交到法院多久能开庭 |
释义 | 一、刑事案子交到法院多久能开庭 刑事案子交到法院多久能开庭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法律网提醒,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案件要交诉讼费吗 刑事案件不需要交诉讼费。刑事案件司法过程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三、刑事案件是否可以直接撤诉 刑事案件被害人不能申请撤诉,因为刑事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查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依法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照撤诉处理。 人民法院审查自诉案件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不能提供补充证据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依法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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