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补缴补发 10月起集中办 |
释义 | 今年参保人员各项社保缴费与往年有所不同,首次出现集中补缴。 上午9点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由于2009年本市职工社会平均社保没有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基数差额的补缴手续应由参保人员缴费所在用人单位、职介、人才机构或街道社保所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办理。 社会保险关系已经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基数差额的补缴手续应由参保人员原缴费所在用人单位、职介、人才机构或街道社保所,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办理,个人应缴部分须缴纳至原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关系不需要重新转回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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