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赔偿金如何缴交个人所得税 |
释义 | 一、经济赔偿金如何缴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遵循一定规定。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这些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2.如果超过这一数额,超出部分则需要按照通知中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这意味着,对于获得的经济赔偿金,只有当其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时,超出部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1.根据该条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对于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而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不超过十二年。 4.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三、劳动合同解除禁止情形 公司在某些情形下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些情形包括: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禁止情形,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为你提供法律解答和行动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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