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家庭财产保险能否分割 |
释义 |
1、 离婚后家庭财产保险是否可以分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夫妻双方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投保,既然保险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保险金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以个人名义投保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保险公司退还的保险费扣除必要费用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如果他们不愿意退保,可以计算保险的剩余保费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发审[2011]18号): 第十三条夫妻一方离婚时未退休,不符合领取抚恤金条件的,另一方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抚恤金,个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养老金账户中实际支付的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离婚时,很多人都想争取自己的那一份利益,他们想平等分配一切。但我提醒你,有时候退一小步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如果离婚后遇到家庭财产保险分割的纠纷,不妨咨询律师事务所的网上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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