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付款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付款规定是怎样的 1.建设工程款的支付主要遵循建筑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款项可以直接支付给承包方,或通过双方指定的银行进行转账。如果发包单位拒不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如拍卖工程后抵价支付。 2.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建设工程承包规则 1.建设工程的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全部任务发包给一个具备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2.承包人需要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并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3.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4.但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5.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三、建筑工程延期赔偿办法 1.对于建筑工程延期交付的赔偿,首先应按照合同或相关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费用。如果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那么索赔费用的计算应依据工程拦标价。 2.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除了需要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3.停、窝工时的索赔费用计算应包括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 你对建设工程中的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吗?快来法律网,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