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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债权额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普通债权额是什么意思
    1.普通债权额,又被称为普通债权人的债权额,是指在破产程序中,除优先受偿的特殊债权和有担保的债权之外,无担保的债权人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的权利。
    2.它是衡量债权人利益保障程度的重要指标。
    3.普通债权额的主要特点在于其平等受偿的原则,即在破产清算或重整程序中,所有普通债权人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二、普通债权额的法律地位
    1.普通债权额的法律地位体现在破产法的按比例分配原则中。
    2.在这个原则下,有担保的债权人和优先受偿的特殊债权人优先受偿,而普通债权人则按照债权比例分配剩余的破产财产。
    3.尽管无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受偿方面处于不利地位,但由于普通债权额所占的份额最大,其法律地位在破产程序中仍然至关重要。
    
    三、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为:
    1.设立了担保的债权;
    2.没有担保的设立担保的负担较重的债权,如果财产设立了担保物权的,则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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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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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