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免责协议有用吗 |
释义 | 一、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免责协议有用吗 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免责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担保人财产损失,那么该免责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对方财产损失免责条款无效。 因此,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免责协议,若存在上述情形,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免责协议的效力条件 免责协议的效力条件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 1.免责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免责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只有当免责协议满足这两个条件时,才能被视为有效。在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免责协议中,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免责条款,并且该条款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免责协议将具有法律效力。 ![]() 三、法律禁止担保的情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不得为保证人。 这些规定明确了法律禁止担保的情形,如果借款人与担保人签订的免责协议涉及这些禁止情形,那么该协议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在签订免责协议时,双方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借款人与担保人签免责协议需谨慎,确保合法有效。你对此有何疑问?在法律网,我们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助你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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