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I.离婚后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对方。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多支付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当赔偿这是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 一方在离婚时依照《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济补偿以双方执行约定的财产制度为基础。如果双方不同意对夫妻财产实行单独所有权,则一方应承担更多义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直接分割,也可以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向另一方索赔经济赔偿。只有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补偿承担更多家务劳动义务的一方的损失时,他们才能要求另一方以个人财产给予适当补偿。必须指出的是,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了更多的义务。经济补偿实际上是一种劳动补偿。这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中劳动报酬的差异造成的。只有当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更多的义务时,他才能行使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离婚经济补偿金是指为婚姻家庭生活支付更多费用的一方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各自财产状况和一方额外支付义务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判决。在司法审判中,在认定“多支付家庭义务”时,仍应避免以经济支出数额的量化作为衡量标准,从而客观地限制对家庭有贡献但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的赔偿请求权,丈夫和妻子通常承担不同的义务。如果一方支付更多的精力来照顾老人和孩子,而另一方负担得起。离婚后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法院也支持这一合理要求。如果无法通过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财产状况决定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哺乳期离婚赔偿 因精神崩溃起诉离婚法法院如何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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