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接受哪些离婚诉讼? |
释义 |
I.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接受 (I)在没有新情况和理由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和和解,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2)原告自动撤诉,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提起诉讼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除军人的严重过失外,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男性不得申请离婚 (I)女性怀孕 (2)分娩后一年内 (III)女性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婚姻法规定,男性不得在上述三种情况下申请离婚,主要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有利于减轻妇女的精神和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和婴儿的生长发育和护理。作为丈夫,妻子在上述情况下申请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子女的身心健康,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新道德风尚的建设。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就离婚而言,这也限制了该男子的离婚权利。这并不是剥夺男子的离婚自由权,而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拖延男子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上述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以依照《婚姻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适用本限制。“真正必要”的情况,比如男人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确实有必要接受该男子的离婚请求”,请参考审判实践。具体审判取决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 (IV)“必要”情况 1。该男子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女子婚后与他人有积极关系并怀孕,包括该女子婚后卖淫、通奸、同居或与他人怀孕 离婚诉讼律师费标准 法官在子女避免离婚诉讼时应注意什么 2020年最新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