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别程序可以上诉吗 |
释义 |
特别程序能上诉吗? 对于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人民法院根据所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一次终结制度,可以撤销原判决,所作判决不得上诉。除选民资格案件外,特别程序是指中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员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所有权案件时适用的程序。一审民事诉讼。它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对立。指人民法院审理一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别程序。相应的概念是普通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种:一种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种是非诉讼案件 法律适用中的特别程序规定 (1)。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普通程序等其他规定,但不能适用反诉和解。其他法律有诉讼规定的,也应当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所有案件由一名法官单独审理。 (3)第一审为终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期间如发现案件属于民事权益纠纷,不得上诉,(五)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审结,除选民资格案件应在选举日前结案外 (6)根据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应支付诉讼费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无财产所有权案件。 以上是鲁巴小编的介绍。通用域名格式。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特别程序的判决实行一审制,判决不能上诉。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免费法律咨询,这可以帮助您回答疑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