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特殊程序是否适用于无争议案件
释义

非诉讼案件适用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中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员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所有权案件时适用的程序。一审民事诉讼。它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对立。指人民法院审理一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别程序。相应的概念是普通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种:一种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种是非诉讼案件,这是一种民事审判程序,与普通程序不同。普通程序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采用的程序,一般包括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特别程序是指民事诉讼法单独规定的法院审理某类案件的程序。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审判程序也不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对特别程序的规定非常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类型也不尽相同。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普通程序等其他规定,但不能适用反诉和解。其他法律有诉讼规定的,也应当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所有案件由一名法官单独审理。
    

(3)第一审为终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期间如发现案件属于民事权益纠纷,不得上诉,(五)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审结,除选民资格案件应在选举日前结案外
    

(6)根据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应支付诉讼费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无财产所有权案件。
    

以上是鲁巴小编的介绍。通用域名格式。根据上述介绍,适用于特别程序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诉讼案件。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免费法律咨询,这可以帮助您回答疑问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7: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