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
释义 |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为了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四个步骤:首先,承租人选择租赁的卖方(供应商),并与卖方协商,以商定销售合同的条款,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第三,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委托协议,并根据卖方自行确定的条件委托出租人与卖方签订销售合同 第四,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卖方签订销售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销售合同上签字盖章。融资租赁合同集销售合同和租赁合同于一体。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和销售。 租赁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关系的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2)租赁标的物(3)租赁物的卖方及其制造商(4)租赁物的交付和验收(5)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费用(6)租赁期限(7)租金及其支付方式(8)租赁财产的保险(9) 其他协议 销售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销售关系的各方。其中,出卖人是租赁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买受人是租赁物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约定的财产(三)标的物的交付(四)标的物的担保责任和索赔(五)标的物的价格及其支付方式(六)其他协议(七)承租人对买卖合同的确认《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届满时的所有权等。上述两部分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其中租赁和销售不是完全独立的合同,但是两个相互影响的合同。如销售合同未成立、无效或终止,租赁合同因标的物不能履行而终止;如果租赁合同未成立、无效或终止,销售合同可以终止,但销售合同的终止必须经三方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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