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合同并加盖公章可以吗 |
释义 |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要求,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印章包括行政印章(即企业印章)、财务印章、合同印章、业务印章等,上述印章可以代表企业签订合同可以使用合同专用章或法人章(公章)。只要合同是依法履行的,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经法人盖章确认,也是有效的合同行为 相关知识:签订合同的陷阱是什么 (一)捕鱼合同。欺诈者经常利用合同向另一方预付定金或小额预付款。在获得对方信任后,他们骗取所有货物,或先支付少量货物,故意骗取所有货款。随着企业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往的“空手套白狼”骗局,即利用合同诈骗全部货物或贷款的情况已不多见。许多骗子用押金、少量预付款或货物作为诱饵来达到欺骗的目的。欺诈者主要以虚假公章、执照、证件、汇票、账号,甚至虚假身份证件为借口,编造背景,编造谎言,欺骗世界。一般来说,这些人通过装饰往往显得非常宽泛和“派系”,或者花钱不吝惜,或者说他们与某某领导人有关系。一旦他们签了合同并履行了合同,他们就逃脱不了受骗的厄运。 (三)共同履行双簧。这类骗子经常在报纸和其他媒体上发布一些虚假的广告信息,如“寻找加工面袋和木箱铸件”,然后以中介身份与听说的当事人签订信息中介合同,借此机会收取所谓的信息费,项目审批费、中介服务费等,然后让缔约方将中介合同交给另一个事先串通达成虚假处理的外国合伙欺诈者,并借此机会收取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和材料付款等费用,然后将样品图纸交给另一方制作图纸要求的样品,并同意如果样品不合格,所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由于图纸设计本身的矛盾和缺陷,双方根本无法制作合格的样品。当然,受害者在签署合同时不知道也不注意这一点。这样,骗子们相互勾结,唱反调,共同上演合同诈骗的双簧戏。 (四)盗梁换柱。它可以分为两种形式:显性盗窃和隐性盗窃。秘密窃取通常被称为“外包”。欺诈者利用合同条款使协议不明确,标的物的规格、型号和标准含糊不清。人们通常口头同意,他故意用小填充大,用好填充劣质,用好填充廉价,用新填充旧,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公开盗窃主要以签订销售合同开始,如寄售、联销等,但在货物售完后不支付货款,而是从其他地方购买一些质量低劣、价格昂贵的假冒伪劣产品,以达到赊账或违约的目的,在签署合同时,你也可以选择加盖公章,这是一项相关的法律规定。然而,当我们签署合同时,我们需要知道我们有什么陷阱,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避免它们,从而避免在签署合同后我们自身利益的损失。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鲁巴的专业律师。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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